一、指导思想
学校教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我校教科研工作,深化新课程改革,助推素质教育的实施,调动全体教师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发掘全体教师的创造潜能,从而打造一支学习型、科研型教师队伍,进而达到科研兴校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一)、论文著作类本条奖励教师撰写并首次公开发表的与本专业密切相关的专业论文、对教育教学有促进作用的教育随笔、教学札记、教育叙事文章,也指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获奖论文、交流论文、论著等。1、发表论文在省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的与现从事专业对口的教学论文每篇按稿酬的2倍发放,市级按15倍发放(若无稿酬,按每千字30元发放,不足千字,酌情发放);县级按稿酬的1倍发放(指阳信通讯、教育简讯等,若无稿酬,按每发表一篇20元发放)。2、获奖论文获奖论文,省级以上、市级、县级一等奖分别奖励120元、80元、50元,二等奖分别奖励100元、60元、30元,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50元、20元。3、著作类仅限教育教学论著,且必须由国家正式出版社出版,有正式书号,或经学校审批作为校本教材使用的自编教材,每部只奖主编200元。试题汇编、教辅资料、论文汇编不予认可。4、课件类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200元、150元、1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150元、100元、80元;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奖励80元、50元、30元;县级一等奖奖励50元。5、课题类研究课题经相关部门鉴定,国家、省、市、县级分别奖励500元、400元、200元、100元。(二)、竞技竞赛辅导1、各类文化科类竞赛(1)、各科奥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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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指导学生参加奥赛,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奖辅导教师400元、300元;获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奖辅导教师200元、100元。
(2)、由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其他各类竞赛(不分获奖人数)学生个人获得国家级奖励,奖辅导老师300元;学生获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奖辅导老师200元、100元;学生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辅导老师100元、60元。(3)、教育教研部门组织的语文学科“作文大奖赛”、英语学科“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学生获国家级一、二等奖,分别奖辅导老师200元、100元;学生获省级一、二等奖,分别奖辅导老师100元、80元;学生获市级一、二等奖,分别奖辅导老师80元、50元。2、体育竞赛(1)、教师组比赛在全县教育系统教工组比赛中获得单项16名的分别奖励150、120、100、80、60、50元;团体项目按个人项目的3倍计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