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护坡、护岸、防渗处理、堤防
加固、防汛道路、河道断面补偿等,根据有关规定应由具有水利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承担。其设计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的规定计列。三、其它
1、考虑到防洪评价咨询与后续的工程设计关系密切,对防洪评价咨询增加资质要求。根据项目涉及河道、堤防等级,确定评价单位的设计或咨询资质要求,如一、二级堤防须持有水利甲级设计或咨询证书,三、四级堤防须持有水利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其它须持有水利丙级设计或咨询证书。
2、上述收费标准制定时参考了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125号)、水利部《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水保监【2005】22号)等。
3、由于涉河建设项目的投资规模与编制防洪评价的难度及工作量不完全成正比,较大项目的防洪评价工作量不是成比例增加,故在制定防洪评价报告编制费标准时考虑了上述因素。
第3页共3页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