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委托管理服务合同(A类)
甲方:乙方: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生产安全管理服务,并订立本合同如下:
一、甲方职责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服务期间甲方仍应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向乙方提供与企业安全生产有关的企业文件和资料;3、对各级安监部门下发的整改指令和乙方提出的隐患整改保障安全投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并承担不整改的责任;4、乙方指导和协助甲方建立的各类安全生产文件、资料,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提供给第三方(政府部门除外);5、为乙方安全生产技术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6、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服务酬金。二、乙方职责1、帮助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并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管理体系包括:(1)分清各部门职责,建立安全责任制度;(2)以制度的形式明确各部门和责任人应如何履行其安
f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外包工程监管制度等;
(3)以制度形式明确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的后果,包括安全奖惩制度、事故隐患处理制度、事故处理制度等。
2、在托管服务期间,由乙方履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所规定的应由生产经营单位履行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职责。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对甲方生产作业现场的安全隐患全面排查,甲方派人配合。
3、乙方发现甲方生产作业现场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分析隐患形成和没有得到及时整改的原因,每个季度提交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表,并帮助甲方从制度和管理上防止今后出现类似安全隐患。事故隐患统计分析表应经甲方主要负责人或其委托的负责人签字。
4、排查企业危险源,设想可能出现的重大安全事故,帮助甲方按照每一种可能出现的事故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并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5、对各级安监部门下发的整改指令和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提供整改技术指导。
6、提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服务。帮助甲方完善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制度,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编制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大纲(或教材、课件)。
在托管期间,托管服务会员单位应至少组织一次对甲方危险岗位从业人员的全员培训。
7、在托管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