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
应建立食品采购制度。包括供货商的选择和评价、采购流程、食品验收标准等内容。
应设立食品采购质量控制部门,对供应商的合法资质、生产能力、加工条件、卫生状况、质量管理水平、信用资质等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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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等相关证明文件,并存档备案。
采购实行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QS标志。不得采购《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2、运输
应建立食品运输制度。明确送货人员在食品运输过程中对于车辆卫生、食品卫生的质量安全职责。
食品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运输包装材料或容器应完整、清洁、无污染、无异味、无有毒有害物质,达到相关食品卫生标准要求,且应具有一定的保护性,在装卸、运输和储存过程中能够
避免内部食品受到机械或其他损伤。3、散装的食品应该具备符合安全卫生和运输要求的独立外包装。
4验收应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经营单位应设立验收机构。食品应根据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或双方制定的合同(协议)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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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应查验索取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明及认证证书,并备案。
建立进货和验收记录,应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信息。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
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货证不符的应拒收或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应检查标识是否清楚、正确,标识
不清楚的单独应存放。5、贮存
应建立食品贮存制度。贮存管理人员应熟悉制度要求和各类食品贮存的基本要求。
贮存场所应建在地势较高,干燥,交通方便的地区,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贮存食品的场所应保持清洁,定期清刷,无积尘、无食品残渣,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
不应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应有充足的自然光线或人工照明,亮度应能满足工作需要。食品常温贮存的场所应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空气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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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食品贮存仓库和货架的设计应满足食品卫生要求,在食品贮存区域,不同类别食品应进行适当的物理隔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