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部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f法务部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
一、法务部岗位职责
一预防纠纷1协助总部及各部门、各电厂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起草部门根据讨论或征求的意见对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后,将规章制度草案连同征求的意见等资料送法务部,由法务部出具审查意见法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就下列主要方面进行审查:
1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政策;2规章制度草案与公司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如果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的,理由和依据是否充分;
3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合规章制度的要求。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一份给法务部登记备案。
2制定梳理各类业务合同范本。(待向运营部了解业务模板和类型)3审查、修改、会签合同,协助和督促公司对重大合同的履行。合同管理实行会签、审核责任制原则和安全、效益原则。
原合同管理办法规定:各电厂、项目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股份公司业务主管部门、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股份公司各部门需签订合同,作为经办部门,《合同签订审批单》经规划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室和有权人审核审批。
1合同评审流程:建议将法务部添加到评审流程汇总。常规类合同非常规类合同规定不同流程?常规合同的范围:
a成熟的合同范本;
fb业务类型限于(待分析现有合同后进行补充):
c合同价款:
d合同期限:少于3年。
e其他条款:无苛刻的违约责任、保修期等。
PS1承办部门须将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作为附件供会签审核部门参考。
2在会签审核合同时,发现重大错误、遗漏、不妥时,应在会签审核意见或法律意见中予以明示并提出修改意见。
3法务部可以对重大合同的立项、签订、履行、审核进行全程参与。重大合同为合同标的超过人民币___万元,或其他重大复杂的,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4法务部对于参与评审的合同保留签章版复印件。
2合同的履行监督
合同履行指合同签订后,各承办部门应通过合同分析、交底及控制等来组织完成合同内容,法务部配合。合同履行结果,应与绩效考核挂钩。
a合同分析:a分析合同风险,执行风险对策,分解、落实合同任务;b分析
合同中的漏洞,解释有争议的内容;
b重大合同交底:在对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组织项目有关人员
进行交底,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分析结果,并将各项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人员或外包供应商,明确工作要求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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