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医学科管理制度
一、重症医学科工作制度1、重症医学科工作人员必须履行各自的职责,严格遵守重症医学科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定工作岗位。排定的班次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高的。2、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及查对制度,严防医疗缺陷发生。3、重症医学科内各种仪器及急救车内物品做到定位存放、定量储备、定时补充、定时消毒。急救仪器、监护设备专人保管维修,按操作规程操作,操作前熟悉仪器性能和注意事项,每次抢救患者后由专人管理、检查,及时清理,消毒,消耗部分应及时补充并按规定放心原处。4、一切仪器在工作期间,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拨动,如患者需要,需有关人员先调试,然后向主管护士交班。5、重症医学科内应保持清洁、安静、舒适,非有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入内。6、工作时问内不准因私事向外打电话。接听电话时,应以最简单的话语,以免影响工作。7、对转出重症医学科的患者,要提前与有关科室联系,并负责将患者安全送到转入科室,同时做好交接工作。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9、科主任及质控员随时监控科内的质量,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所有与质量有关的信息资料,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科室质量管理小组每月活动一次,由科主任、业务骨干组成,讨论相关质量问题,拟
f定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方案,并组织实施,做好相关记录。二、重症医学科收住制度为合理使用重症医学科病床,充分发挥重症医学科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优势,方便管理,特制定本收住制度。1、收住原则:1收住各科具有监护指征的危重患者。2谢绝各类可能造成传染性扩散的患者和精神病类者。2、收住指征:1心功能衰竭,急性心肌梗塞,恶性心律失常,心源性休克等。2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多脏器功能衰竭。3各种类型休克。4糖尿病酮症酸中毒、高渗性昏迷、严重水电解质酸碱平衡紊乱。5心、肺等外科重大手术后。6急性高位截瘫,格林巴利氏综台征。7心脏创伤性检查或介入治疗后。8ARDS和ACI9脑血管意外。10酒精中毒和药物中毒。11重症感染12四类手术病人手外科除外。13术中输血≥400ml。14需进行特级护理的病人。
f15行全身麻醉后的病人。16年龄在12岁以下或75岁以上的术后病人。17需进行呼吸管理和呼吸支持的患者。18各类休克。19心肺脑复苏的病人。20ASAⅢ级及Ⅲ以上的手术。21车祸、坠落等造成较严重多发伤、复合伤。22多发肋骨伴肘腔引流。23消化道大出血。24溺水、电击伤。25内分泌3、收住注意事项:1收住需办理转科手续。2所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