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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篇劳动关系管理
一、判断题(下列判断正确的请打“√”,错误的打“”)1、劳动争议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或团体间发生的关于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的纠纷。2、劳动争议的主体是不特定的,双方可能同时是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也可能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用人单位。3、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在生产过程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都处于平等的地位。4、劳动争议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仲裁委员会申请再审。5、当时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6、对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协议不服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7、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仲裁或诉讼。8、公正原则是指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在处理劳动争议时必须保证争议双方当事人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9、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应当遵循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10、在劳动争议调解过程中,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当事人能接受即可达成协议。1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调解时,可以超越审理时限的限制。12、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会应当代表用人单位一方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13、在处理劳动争议时,政策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应当以法律法规为准。14、集体争议是指劳动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在五人以上,且具有共同理由。15、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而不需要事先经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16、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17、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职工代表担任。18、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用人单位工会,没有设立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由劳动者代表与用人单位代表协商决定。19、经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调解协议达成后,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可以检查和督促当事人执行。21、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中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认输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且应有女职工代表参加。22、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独立行使调解工作的的权利,依法调解劳动争议案件、不受任何个人用人单位和其他机关的干涉,但在业务上接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指导。23、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据劳动争议当事人的请求,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责任依法做出公正判决和裁决的活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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