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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推进政策性小麦、玉米保险工作,最大限度降低风、雹、旱灾等灾害对小麦、玉米生产造成的损失,进一步增强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农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民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大力宣传,深入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投保工作,进一步增强农业抗灾能力,保障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
二、工作目标
2019年2月28日前全面完成我县2019年政策性小麦保险投保工作。1月31日前全县小麦投保面积达到90以上2月28日前投保面达到100。2019年6月30日完成我县政策性玉米投保工作。建议乡镇在开办小麦保险工作时,与玉米保险一同开展,减少村干部工作量。
三、保险内容
(一)投保对象。全县范围内的小麦、玉米种植农户、农民专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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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家庭农场等。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社员统一投保。
(二)保险期限。以保险单约定为准。
(三)保险责任认定。在保险期内,由于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直接造成小麦、玉米损失率达到10(含)以上;由于旱灾、病虫草鼠害直接造成小麦、玉米损失率达到50(含)以上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四)保险金额、保险费标准及分担方式。按照政策规定,每亩小麦保险金额500元,保险费率4,每亩保险费20元,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16元,种植户每亩应承担4元。按照政策规定,每亩玉米保险金额400元,保险费率6,每亩保险费24元,其中:中央、省、县三级财政补贴192元,种植户每亩应承担48元。
(五)保费收取方式及理赔标准。
1.保费收取方式:各乡镇政府配合人保财险高邑支公司,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组织群众参加投保。
2.理赔标准: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根据小麦不同生长期受损程度确定具体理赔金额,每亩理赔金额最高为500元。按照保险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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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玉米不同生长期受损程度确定具体理赔金额,每亩理赔金额最高为400元。
四、理赔处理
灾害发生后,以乡镇为单位,统一向人保财险高邑支公司报案,并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现场勘查,核实灾情,然后由保险公司按程序理赔到户。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农业副县长任组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气象局、人保财险高邑支公司及各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