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环保奖惩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督管理,规范公司员工环境保护行为,防止
污染事故发生,保护人民身体健康,落实环保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邢台市、邢台县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制定本制度。二、范围
凡本公司所属的各生产车间、职能部门、辅助车间均在管理范围之内。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环境保护考核的归口管理,会同事业部对公司范围内的环境管理运行和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提出考核意见,实施考核。
2、财务部负责根据管理结果实施环保考核的扣款。3、其它管理部门均可对安环部环境保护、环境风险考核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4、其它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活动的管理,接受安环部、事业部对环境保护及环境风险的整改要求和考核。并对本部门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考核。四、定义“异常排污”是指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超标排放、无组织排放、环
f保设备停运排污、有毒有害废弃物处理不当,以及各种有害污染物严重跑冒、泄漏、溢流等影响环境的情况。
“环境污染事故”是在生产过程中,因管理、操作、施工不当、工艺控制、设备装置原因或其它因素,造成公司内部环境和周边环境污染的事故。五、考核项目及内容
考核项目为综合管理、污染物排放监督、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环保举报投诉、一长排污及环境污染事故等。六、考核形式
采用日常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考核评分和年终评先管沟的形式进行考核。七、考核办法
一综合管理考核1、各部门、车间应建立健全以主管为第一责任人的内部环保管理体系,及时、认真填写各项环保台账,安环部进行定期检查,对台账记录不符合要求的,考核该部门当班责任人50元。2、各车间应定期开展环境隐患自查,建立环境隐患排查台账,并进行整改“五落实”,确保环保安全正常运行。3、车辆在厂区内运输或向外运输,易发生散落或扬尘情况的物质时,必须加盖苫布或做其他防护处理,未做防护处理的考核责任人50元。第二次发现,加倍考核罚款并连带部门主管一块处罚。4、各车间、部门对各自区域的绿化带、裸露地面负有保护职责。
f如发生有毒、有害化学品污染土壤,5以内处罚责任部门200元;510处罚责任部门500元;10以上处罚责任部门1000元;并由责任部门负责恢复土壤和绿化,受污染的土壤应有责任部门申报总经理批准后做危废处理。
5、公司检查的环保整改项,需由安环部下达“环保隐患整改通知单”,经总经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