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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
●法的概念:特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由国家制定认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法的特征1、调整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2、国家制定或认可、并具有普遍约束力3、以国家强制力保护实施4、规定权利和义务
●法的本质: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
●法的规范作用: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法的社会作用:维护统治阶级的阶级统治;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法的作用
●法与经济基础的关系:经济基础决定法,法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法与生产力的关系:生产力发展的水平直接影响法的发展水平。法律离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既无存在的可能,也无存在的必要。
●法对市场经济宏观调控的作用:引导;促进;保障;制约。
●法对微观经济的作用:确认经济活动主体的法律地位,调节经济活动中的各种关系,解决经济活动中哦的各种纠纷,维持正常的经济
秩序
●法与政治的关系:法受政治制约(政治关系发展、整体改革、政治活动的内容),法服务于政治(调节阶级间、阶级内关系,维护社
会关系、社会秩序;打击制裁违法犯罪,调整公共事务关系,维护公共秩序)
●法与党的政策的关系:
相同点(内容实质方面联系):阶级本质、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经济基础、社会目标等
区别:意志属性、规范形式、调整范围(不尽同)、实施方式、稳定性程序化程度
●法与党的政策相互作用:
一、法的制定:1、政策是立法的依据和指导思想2、发将政策转为形式合理效力普遍的行为规范
二.发的实施:1、政策变法,使正统,又反之约束政治活动2、法的实施借助政策作用
●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是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
●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因为:民主是法制产生的依据、力量源泉,决定了法制的性质和内容
●法的渊源的专有含义:法律规范的形式上的来源和其外在表现形式
●法律效力等级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部门和地方政府)。
●宪法: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制定、颁布;全国范围内生效;规范性法律文件
●行政法规:国务院为领导和管理国家各项行政事务根据为宪法、法律
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的也属于发的渊源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省政府所在市、国批的较大市),适用本地方。
●规章:1、部门规章:指由国务院各部委中银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依据为:宪法、法律、国务院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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