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评标办法
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规范园林绿化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活
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证工程量清单招标评审工作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市城建委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园林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
主导地位,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施工招标项目,应当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第三条招标人应当根据工程的规模和性质,分别采用合理
定价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或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定标。第四条各种评标方法的适用范围如下:
(一)合理定价抽取法: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以下(含300万元)的,并且适用资质等级为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的,采用“合理定价抽取法”;(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对于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上,具有通用技术性能和技术标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法进行评标定标。(三)综合评估法: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
f术要求,以及招标人对项目建设有特殊要求的,采用“综合评估法”。第五条招标人应当根据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在招标文件
中载明适用的评标方法,并在招标文件备案时,报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认可。
第二章第六条
合理定价抽取法
合理定价抽取法是指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包
括招标工程合理价为主要内容的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一并发售给投标人,投标人响应并参加投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进行合格性评审后,招标人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名顺序的评标定标方法。第七条采用本评标办法评标的,招标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
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工程合理价,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在武汉建设网和中国武汉建设信息网上发布,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售给投标人。第八条投标人认同招标人编制的招标工程合理定价,并能
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实质性条件和要求作出响应,即可参加投标。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当将招标人编制的招标工程合理价作为商务标,与技术标合并编制。投标文件不设“暗标”。第九条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人的投标承诺书的完
整性和响应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再对技术标进行合格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