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损害应急预案
为使一旦发生的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制定本预案。
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的医务人员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一旦出现医疗技术损害应立即向科室主任报告,科主任必须参与医疗技术损害所涉及患者的救治,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患者当时无生命危险的,立即暂停原医疗技术操作,并根据当时情况采取应急补救措施,操作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患者有生命危险时,医疗技术操作应以抢救患者生命为主,技术操作完毕后,必须派专人严密监护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
三、上报。医疗技术损害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涉及重要脏器损害或危及生命属于病情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部,必要时由医务部报告分管院领导,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
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1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要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或现场最高年资医师主持),根据当时具体情况采取适宜应急补救措施。同时做好患者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2科室负责人、医务部、总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专家会诊讨论,研究进一步补救处理对策,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原医疗技术操作。医院和科室选派技术骨干,根据补救对策及时处理患者;操作中尽量避免或减少其他并发症;操作后,必须严密观察患者病情,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3患者有生命危险时,立即抢救患者生命,同时上报科室负责人、医务部或总值班人员及分管院长。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技术损害,医务部应当组织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必要时,由科室报医务部并履行会诊手续后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待患者生命危险解除后,再进一步研究补救处理对策,及时按规定整理材料报医务部及分管院长。五、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组织器官、
1
f剩余药品、血液制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必要时可应患方要求,在医患双方共同监督下对病历原件/复印件、现场实物等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