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书
甲方:上海铁路局蚌埠车务段乙方:上海铁路局工务大修段为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明确双方各自承担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等,根据〈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133号)路局(上铁运发2005359号)文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施工项目:大机维修2.作业内容:道岔打磨道岔捣固钢轨打磨3.线名里程:津浦线上下行褚庄集滁州区间(站),k726000至k960000。4.作业时间:2006年4月1日至施工结束日止或以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时间为准。5.宿营车停放站明光芦岭。宿营车长度500米6.影响行车设备使用范围严格按照路局批准的施工封锁计划进行。二、施工安排1.双方严格遵守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施工电报),如有变更,由路局给予调整。2.施工封锁时间或变更时间应以调度命令为准,3.配合施工的路用机车、车辆、大型机械等次日开行计划由乙方前一日16点前向驻地站车站值班员报告,确保次日正常开行。4.每日施工不得扩大施工范围,施工内容由乙方驻站联络员提前30分钟到行车室(信号楼)按规定在施工登记簿内登记。5.因工作需要,甲方允许乙方宿营车停放明光、芦岭站(具体股道与车站协调后确定)。三、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一)共同职责1.双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完成施工任务的首要位置,共同执行铁道部、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和本安全协议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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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双方成立联合协调小组,由甲方分管领导任组长,乙方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甲、乙双方安全技术人员为组员,负责施工安全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协调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3.当发生危及行车安全问题、隐患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确保行车安全。
4.建立联合安全检查和信息联系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互通施工安全情况,掌握施工安全动态。
5.发生事故、险情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全力参与救援抢修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险情调查分析。
(二)甲方安全职责1.积极做好监督检查(配合)工作,为乙方施工创造有利条件,对乙方提出需甲方配合解决的问题,三天之内予以答复。2.根据乙方提出的请求,及时提供有关技术资料(站细),委派胜任人员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做好路料的装卸和路用列车调车及停放,并对其车辆防溜、路料堆放、调车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