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资产由各经办部门组织,按照合同、技术交底文件规定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2.在办理无形资产验收手续的同时,经办部门应完整地取得产品说明书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3.经办部门持发票和相关资料交送财务部进行账簿处理。财务部应按照以下规定对无形资产办理入账手续。(1)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2)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3)投资者投入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第8条内部自创无形资产的验收
1.自创无形资产研发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2.自创无形资产由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验收。3.财务部依据研发部门提供的《项目验收报告》、相关验收单据处理相关的账务,将研究过程中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并将开发过程中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的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成本。
第四章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9条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
无形资产的日常管理由财务部和各相关管理部门共同负责,必须做到以下四点。1.无形资产的相关管理部门负责根据无形资产的使用状况,及时维护本部门无形资产台账。2.各相关管理部门、财务部定期核对相关账簿、记录和文件,如发现问题,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和处理,以确保无形资产账务处理和资产价值的真实性。3.无形资产管理台账的保管期限为五年。4.财务部应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进行摊销,其摊销金额应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地摊销。
第10条无形资产的权利保持
f无形资产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知识产权管理规定》执行,保持公司无形资产在寿命时限内的占有权。
第11条无形资产的特许使用企业特许其他公司使用的无形资产,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拟定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合同应当明确无形资产特许使用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章无形资产的处置
第12条无形资产处置申请无形资产不能继续使用时,由无形资产管理部门提出处置申请。第13条处置鉴定无形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处置的无形资产进行技术鉴定,会同财务部门进行分析研究,拟定合理的处置方式,并将“无形资产处置申请表”填写完整。第14条处置审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