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县龙角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制度
2018年10月
f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2第三章立项及前期准备管理5第一节项目建议书5第二节可行性研究6第三节勘察、初步设计及概算管理7第四章项目实施方式管理9第一节招标管理10第二节非招标管理14第五章建设项目实施管理15第一节工程结算管理15第二节工程变更18第六章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管理19第一节竣工验收19第二节决算21第七章资金与财务管理21第一节建设项目资金筹集21第二节建设成本管理23第三节结余结转资金管理26第八章监督检查26
f第九章附则26
f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云阳县龙角初级中学建设项目管理和监督,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重庆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6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针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中反映出的问题,结合云阳县龙角初级中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云阳县龙角初级中学(以下简称“本校”)建设项目相关经济活动管理。包括本校在建、续建、停、缓建和资产已在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是指本校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的建造、安装活动。建造活动主要是指各种建筑的新建、改建、扩建及修缮活动,安装主要是指设备的安装工程。
第四条建设项目管理内部控制基本任务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和使用建设资金;(二)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三)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四)建立健全本校建设项目内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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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内部相关科室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建设项目管理实行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