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信息库诚信承诺书
本单位自愿加入“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信息库登记的相关信息均经本单位核准确认无误,对此郑重承诺如下:一、本单位提交并在数据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我单位真实拥有。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有正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投标项目并取消注册资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禁止三年内进入招标采购市场。二、本单位在参加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各项廉政制度,如有违反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三、本单位在参加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投标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暂行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我单位应该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四、投标企业(供应商)自行负责所属企业上传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评标过程中专家查询企业信息库中相关信息时,如出现信息缺失、上传信息与投标文件信息
f不一致或上传与本企业无关信息等问题而导致废标情况,由投标企业(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五、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接受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法定名称(法人公章):承诺人法定地址:承诺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电话:传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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