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报告形成书面材料,并召开
f核算专题会议,会上对结果进行讨论,对过程中不妥之处进行修正、整改,确保限额领料的目的得以实现。第四章一、周转材料限额管理:1、周转材料根据分包单位承担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由预算部(项目部配合)按照技术措施、技术方案、作业指导书核算周转材料使用数量,并作为限额指标;2、周转材料的领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部核定的指标予以领用,如遇赶工等因素确需要增加的,应由施工办公室、材料办公室酌情予以增加指标,确保现场施工正常进行。二、材料退库1、剩余工程材料(材料包装物或机具等)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退还材料管理部,材料管理部予以接受,并办理相关退库手续;2、材料管理部在接受退库材料过程中,应将材料新旧程度、能否使用等情况予以注明,有条件的应注明其价值;3、有偿(包括所有地产采购及公司自购材料)提供的材料原则上不接受退库,但提前给材料管理部申请或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可以予以接受,同样在接受过程中应注明其新旧程度、能否正常使用等信息,并注明其当前价值;4、材料管理部应做好材料退库后的管理工作,对于尾工期间退库和留存的材料,应该积极与地产采购部联系,予以妥善处理,处理原则为节约成本。特殊材料的管理
f三、临时、零星项目限额管理1、对于施工办公室临时、零星安排的工程任务,由施工办公室据实签发限额指标;2、在进行结算中,应该检验其材料领用是否采用限额领料方式领取材料,对未使用该方式领用材料的,应要求结算单位予以说明,无法说明原因的,应扣除使用部门超额领用部分的材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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