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公司要组成调查组或由专人进行调查,调查人员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调查人有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人员伤害情况、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总结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第六条公司应建立事故档案,该项工作由专人负责。对所有事故调查分析的资料,如现场检查记录、照片、会议记录、仪表记录、旁证材料、综合调查材料及登记表、报告书等应妥善保管。
第五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3针对本单位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1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防火标志严格管理;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记录;3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4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第二条常用灭火器材在生产装置区,应按规范设置一定数量的移动灭火器材,以利扑救初起火灾。其类型有:化学泡沫火火器、酸碱灭火器、二氧化碳灭器、干粉灭火器第三条消防器材由专人负责管理和保养,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第四条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f第五条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第六条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和仓库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在危险化学品生产车间和贮存区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严禁在厂区、生产车间、仓库区吸烟和携带火种入内。
第七条保持厂区、生产车间、仓库区内防火通道畅通,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摆放杂物,保持车间内环境清洁,各种物料整齐并远离火源、热源,注意室内通风。
第八条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消防基础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了解救火常识及自救措施,要求全员能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