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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脯的“三包”律师。打官司本身就是风险极大的活动,没有绝对的胜败。二是要注意不要聘请“关系”律师,法官大都为人正派,不会因为“关系”或小小油水就不顾饭碗跟你冒风险的。5、签订协议聘请律师要签订书面协议,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约定明确。一是对聘请律师费用不要马虎,一定要言明一审费用和二审费用分别是多少,并在付款时要求出具发票。二是授权应明确。有的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明确授权范围。孰不知,由于授权不明产生的法律后果,授权人是要承担责任的。6、慎重付款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话深信不疑,只要律师要钱,他都毫不在乎,特别是对律师提出的请办案人吃饭和找人疏通关系等活动费用更是大方,往往倾其所有。一旦官司输了方大梦初醒,直呼上当,后悔莫及。因此,对律师索要的按规定应收取的正当费用以外的所谓活动费一定要加以拒绝。7、理解律师律师独立于委托人,只能在法律范围内、力所能及地帮助其委托人。不要把希望完全寄托在律师身上,特别是目前
f在我国还不能根除“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非法治环境的现实状况下。二、聘请律师前的准备请律师帮助打官司之前,当事人要做的准备工作主要有:将自己所有的有关案情材料整理出来,使律师能够逐步了解案情。此外,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还必须向律师如实陈述案情,不得隐瞒、夸大或缩小,既要如实讲清自己有利的一面,也要如实陈述自己不利的一面,这样就可以使律师在全面了解案情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辩护或者代理。此外,对于自己不便查找的有关证人或其他证据材料,可以将有关情况提供给律师,由律师帮助调查和取证。律师作为法律工作者,同样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作为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不应提出一些无理或不合法的要求。对于提出无理或非法要求的当事人,律师可以拒绝接受聘请。三、聘请律师的14大误区1、案件不进入诉讼阶段不请律师其实,在平时一遇到法律问题就应向律师咨询,花费不多的咨询费,却可避免不必要的金钱和时间浪费,实为明智之举。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请律师。民事行政案件从立
f案时起当事人就可以委托律师代理。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充分发挥律师的效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有的当事人对律师的认识还局限于唇枪舌剑的形象,因此未能及时聘请律师代理或辩护,错过调查取证及采取对策的最佳时机。2、对律师作虚假陈述律师受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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