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无业主委员会的,属于街道办事处辖区的由社区居委会出具,属于地区办事处的由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文件,文件中应明确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住所所在地未设置居民委员会或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应按照临时住所使用证明制度的规定,由当地乡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在取得利害关系人同意后,出具《临时住所使用证明》)二、营业场所租赁的,要提供租赁合同,出租方出具“三证”复印件。三、自购的提供购房合同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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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申请材料十一申请材料十一:
主要管理制度汇编
主要包括业务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风险管理制度控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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