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发生的情况是,银行对自身的金融衍生品进行了长久而周密的计划安排,谋求自身产品的知名度的扩大,但是由于这类金融衍生品自身的风险较大,并且,我国的商业银行对于这类自己发行的金融衍生品产品的管理与经营缺乏有效的规章制度,在国内的立法上也缺少具有时效性的制约,这会使得银行艰难地获得的客户流失,自身的产品也会失去吸引力,进而产生连锁反应,金融衍生品的风险被显著地放大化,消费者的自身权益很难收到保障。同时,金融衍生品的特征与普通银行发行的定期存款类理财产品有着明显的不同,金融衍生品的盈利指数远高于普通理财产品,但是当遇到了风险之时,消费者自身的投资的本金的保障则也难以达到。因此应当强调的是,虽然衍生金融产品可以作为一种工具,并且其重要功能之一是避免投资的风险提供了一种方法。但是如果对其使用不当,可能会有更大的风险。尤其是现在,金融危机虽然已经过去有段时间,但是这个过去并不代表着金融危机带来的金融市场的隐患得到了拔出,国内的金融市场在本质上并不是十分健全与安全的,再加上金融危机对于中国实体经济的后影响才刚刚开始,实际上我国的金融衍生品的风险依然是非常大的,无论是银行还是消费者都应当对其提高警惕。
f对金融衍生品风险的应对策略:1加强行政监管应当对相关的政策与法规进行完善,目前我国缺少适用的金融衍生品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缺少导致的第一个原因是监管部门在进行执法与监管的过程中缺少合法的依据,这在某种程度上对于金融衍生品的风险反而是一种助长。监管的缺失则会令银行自身自然的放松警惕,推脱自身责任。另一方面,金融衍生品法律法规的缺失会导致相关执法的处罚力度过小,银行或金融机构自身的违法成本不高,容易发生上有政策下有对对策的现象。2自我风险控制机制在对银行及金融机构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当对银行自身的金融衍生品进行内部控制,银行在从金融衍生品中获得利润的同时,也承担着金融衍生品所带来的风险。这个风险既包括来自于资金层次的风险同时也包含了来自于银行自身信用的风险,银行自身的信用对银行来说是极其重要的,这涉及到了客户的忠诚度以及未来外资银行、民资银行的竞争问题,信用产生了问题会严重降低本就效率、创新能力低下的国有商业银行的竞争力。因此,银行等金融机构必须要根据自身的抗风险及其管理目标的能力,认真选择类型的金融衍生产品。同时,双方应加强内部风险控制,采用科学的风险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