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的权利
1、申请设立本公司,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
2、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
3、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
4、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候选人名单。
5、提出本公司的监事候选人名单。
6、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
其他股东应享有的权利。
第十条发起人的义务
1、及时提供本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
2、在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受到损害的,
对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发起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缴纳出资的,除向本公司补足其
应缴付的出资外,还应对其未及时出资行为给其他发起人造成的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
4、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不得抽逃出资。
5、在本公司成立后,按照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承担
其他股东应承担的义务。
第十一条费用承担
1、在本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
入本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2、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
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
进行分摊。
第十二条财务、会计
出资协议
第3页共5页

f1、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
审查验证。
3、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
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
4、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二十日前置备于本公
司,供股东查阅。
5、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对公司资产,不
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第十三条合营期限
1、公司经营期限为10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2、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
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各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十四条特别约定
1、各出资人应积极参与公司的经营计划,推销公司产品,达成销售
目标。
2、公司成立则按公司法规定由各出资人主张权利履行义务,公司未
成立则按照个人合伙并参照合伙企业法规定由各出资人主张权利履行义
务。
3、各出资人分红比例按照出资比例享受,应扣除各项成本在税后利
润的基础上提取分红,按照一年一结算的方式进行。
第十五条违约责任
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
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第十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