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方派出人员在内的项目经理部全体成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
种规章制度,项目经理部所有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有标识的上岗证,办公场所和现场布置使用甲方规定的统一标识。
4、乙方派出人员不称职、不能胜任该项目管理工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予以调整,调整仍不能满足管理需要,甲方安排人员,并有权单方确定其工资标准,直接增加到本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乙方不得有异议。
5、项目经理部按甲方内部《财务会计手册》及相关文件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成本账,乙方积极配合与支持。
第五条项目经理及项目经理部的权力与责任1、项目经理具有现场指挥调度权、质量安全的监督控制权。2、项目经理对工程成本控制、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进度负全部责任。3、项目经理部必须全面落实甲方形象及文明施工综合管理的要求,维护好甲方的信誉,保证工程优质、安全、低耗、按期交付使用。4、项目经理部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负责办理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所需的各种证照手续。5、工程投标报价或合同价款因设计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部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同业主进行协商及时办理现场签证,其工程量的增减纳入工程结算总价。6、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和供应项目所需的各种材料(除业主供应材料外),不允许将不合格的材料用于工程,不允许提高材料价格,加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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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用量而提高成本,以防止和杜绝恶意造成亏损。7、项目经理部应将技术资料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以及发包人的要求
整理存档,同时保证工程竣工后上交甲方一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原件。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甲方权利与义务1、依照甲方《施工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甲方负责
工程施工的管理、监督、协调和服务。2、督导工程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协调、指导乙方处理各方关系并
做好服务工作。3、监督检查和指导乙方做好施工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安全生产,
文明施工和CI的创建工作。4、组织编制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书,并送业主或监理审批。5、审定乙方编制、上报的工程进度报表,并送业主或监理审批。6、负责收取工程款项、在收到业主工程款后,根据乙方向甲方提供
的各类相关资料及相应的发票、票据按相关规定及时支付对外债务。7、协调、指导乙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及竣工结算手续。8、督导乙方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按甲方及其上级单位的的劳务
管理办法,做好劳务用工“实名制”。9、监督检查竣工资料的归档工作。10、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