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花沟镇委花沟镇人民政府2012年工作考核奖惩实施办法
各委办,各管区,各村党支部、村委会:为促进我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充分调动各级班子
和广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管理机制和激励机制,确保圆满完成镇党委、政府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制定本办法。
一、对各委办的考核(一)考核内容及分值总分100分1、业务工作40分。按照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圆满完成各委办所担负的业务工作,得24分;所担负工作或牵头工作受到县、市、省党委、政府、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别加2、3、6、10分(以文件和证书为准,证件日期在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之间有效,同项工作重复奖励的按最高级奖项记分,不重复计算,部门表彰按下级政府表彰计奖);因所担负工作或牵头工作未完成好,被县、市、省级点名批评(书面通报或会议口头批评)的分别扣2、3、6分,被上级“一票否决”的该项不得分。该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0分。由镇组织办负责考核。2、作风建设10分。未请假无故旷工的每人每天扣1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机关集体学习、各种会议,不参加或迟到一人次扣1分;上班时间在办公室进行打扑克、下象棋等娱乐活动,发现一次扣2分;各委办所属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实的,每人次扣5分(包括党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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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政纪处分、治安处罚、拘留、判刑等,以纪委、监察局、派出所证明、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为准)。由镇纪委、党政办负责考核。
3、临时性中心工作10分。对镇党委、政府确定的临时性重点工作和包村工作,按照规定的办结时限,完成工作任务。因不积极工作或未按时完成任务,导致上级检查中给全镇扣分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次扣3分。由镇党政办负责考核。
4、领导评议20分。年终由班子成员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给各委办评议打分,打分按百分制,折算后记入总分。由镇党政办负责组织。
5、群众评议20分。年终组织全体机关干部,对各委办工作满意度进行测评,打分按百分制,折算后记入总分。由镇党政办负责组织。
6、典型加分。(1)各委办所承担工作或牵头工作因典型突出承接省、市、县工作现场会每次加7、5、3分,代表市、县迎接上级考核检查并取得较好成绩的每次加2分(经检查考核发给奖牌或证书的纳入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各级安排的例行检查、抽查除外);(2)各委办及所属工作人员引进工业企业项目、三产物流项目、黑牛小区等给予典型加分,每个加2分。由组织办根据各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