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与管理制度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粉尘防治消除井下粉尘危害防止煤尘爆炸事故发生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生产结合矿井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第二条、预防煤尘爆炸的措施(一)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并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1地面建设的永久性水池其容量不得小于200m3并设有备用水池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两小时的用水量;2防尘用水管路应铺设到所有能产生和沉积粉尘的地点并且在需要用水冲洗和喷雾的巷道内回风巷道每隔10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运输巷道每隔50米安设一个三通阀门;3防尘供水系统中应安装过滤装置保证水质的清洁。(二)井下风速必须严格控制增大风量或改变通风系统时必须相应地调节风速防止煤尘飞扬。1井巷中风流速度应符合《规程》中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当采取采煤喷雾降尘等措施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可以适当加大风速但不能超过5ms。2回采工作面当风速超过25ms时必须加强喷雾等防尘措施。其它巷道当接近最高风速时亦须加强防尘措施。(三)产生粉尘的地点必须采用有效的防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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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掘进岩巷、半煤岩巷和煤巷时都必须采用湿式钻眼、冲洗巷道顶帮、采用水炮泥、放炮喷雾、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措施。2回采工作面应采取喷雾、净化风流、洒水或其他防尘措施。3采煤机应安装有效的内外喷雾装置无喷雾装置的采煤机不得工作。生产中如果采煤机内喷雾装置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时必须确保喷雾装置正常。4井下煤仓、溜煤眼和各运煤转载点都应进行喷雾洒水或设置除尘器。喷雾、洒水、捕尘设备应指定专人管理和维护不得任意拆除。5对煤尘沉积强度较大的巷道可采取用水洗的方法、冲洗周期按煤尘的沉积强度及煤尘爆炸下限浓度决定。在距尘源3Om的范围内沉积强度大的地点每班必须冲洗一次;距尘源较远或沉积强度小的巷道每天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巷道每周必须冲洗一次。运输大巷每年必须刷白一次。(四)杜绝引爆火源1防止明火。严格入井检身制度,严禁携带烟草及引火物入井,井下严禁使用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如确需使用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严格审批手续,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2防止电火花。井下使用的机械和电器设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