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职工生育保险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申请表
身份证号码(个人参保号)单位名称发放方式□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姓名年龄
联系电话开户银行账户账号
人员类别
□境内在职人员□境外人员(外国人、港澳台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保职工未就业配偶(配偶姓名:身份证:就医确认凭证编号和日期胎儿数个分娩日期年月
)
产前□产前检查检查
□阴式分娩□剖宫产□严重高危妊娠
待遇申领类别
分
日
计划生育服务证号码
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机关
签发日期年月日
娩
生育医学证明号码
出具医学证明医疗机构
签发日期年月日
终止□妊娠4个月以下人流(门诊药流)妊娠□妊娠4个月(含)以上引产或自然流产
手术医疗机构名称
手术日期年月日
计划手术医疗机构名称手术日期□放环□取环生育□绝育手术□复通手术年月日手术本人生育保险有效缴费月数累计已达12个月,现按相关规定申领生育保险待遇。以上内容填写真实,若填写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愿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申领人(代理人)签字:年月日以下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办理意见(办理机构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说明: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由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填写意见和盖章。2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年的参保职工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其生育医疗费用先由参保职工个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次月起1年内,向参保属地经办机构申请报销。3本表一式一份,规格为A4纸,请填写后打印,或用黑色水笔,中文正楷填写;请于相应“□”内打“√”或涂黑。
f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