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就是经历了坎坷但仍觉得幸福
读余华《许三观卖血记》有感经济管理学院国贸122刘彤12088218
《许三观卖血记》是高中的时候,在同学家里看到的,我随口问了一句:“好看吗?”她回答我也只是简单的:“嗯,还行。”到大二期间再也没有看过这本书,可是我不知道为什么一直这么清楚的记得这本书的名字,可能潜意识里就觉得会发生一个离奇的故事吧。直到最近在想看什么书好的时候,这本书的名字就突然出现在了我的脑海里。几经搜寻这本书,终于在图书馆找到了。作者的书,也许更著名的是《活着》,因为高中同桌有一段时间整天看一些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书籍。这么想着,余华应该是个不错的作家。余华1984年开始发表小说,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和苏童、格非、孙甘露等的创作形成了一股文学潮流,评论界称之为“先锋文学”。而他也就是“先锋派”的代表作家,早年的小说带有很强的实验性,以极其冷酷的笔调揭示人性丑陋阴暗的角落,罪恶、暴力、死亡是他执着于描写的对象,处处透着怪异奇特的气息,又有非凡的想象力,客观的叙述语言和跌宕恐怖的情节形成鲜明的对比,对生存的异化状况有着特殊的敏感,给人以震撼。然而他在90年代后创作的长篇小说与80年代中后期的中短篇有很大的不同,特别是使他享有盛誉的《活着》和《许三观卖血记》,逼近生活真实,以平实的民间姿态呈现一种淡泊而又坚毅的力量,提供了历史的另一种叙述方法。当开始看《许三观卖血记》时,也许是因为和预想中的故事有所差别,我觉得小说有些荒诞,人物全都透着一股子傻气,后来我想,从那个年代走过的人所谓的傻就是今天的我们所缺少的那一份“纯真”吧。小说描述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代表人物许三观,在面对一次又一次的难关时,依靠卖血战胜困难。最初,并不是因为生活无着走投无路要去卖血,只是因为在老家流传着一种说法,不能卖血的男人被认为是身体不行的。于是,许三观去卖血以证明自己身体很好,其实,他在城里生活,城里并没有这种说法,并没有人需要他的证明,与其说他要证明给别人看,不如说他的至真至纯让他相信了那种说法就从
f心底要去实践。第1次卖血得来的钱让他的生活出现了他人生的第一次转折,他娶了他看中的许玉兰。他追求许玉兰的方式也很特别,直来直去,上来就说要娶人家。我不知道那个年代的男孩子是不是都这么大胆直接,反正我觉着这方式搁现在都不过时。第2次卖血是因为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的儿子砸伤了,方铁匠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