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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宅基地
1、哪些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答:《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由此看出可以申请农村宅基地的人通常情况下只能为农村村民。农村村民专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如果非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城镇居民,则一般是不允许申请宅基地的。当然也可能存在特殊的情况,例如有些地方,如果经过村民大会同意以及经相关政府部门的严格批准后,某些特殊的、非本村村民的其他人也可以申请获得宅基地。根据国家法律及其相关法规规定,下列人员通常可以在按照国家法定的批准条件后可以获得宅基地建房:一是居住拥挤,宅基地面积少于规定的限额标准;二是确实要分居分家的农户,分家后无宅基地的,也可申请新的宅基地建房;三是规划新村、镇后需要安排宅基地的农户;四是批准回乡定居的职工、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以及回乡定居的华侨、侨眷、港澳台同胞等非农业户口人员,需要使用集体所有的土地建住宅的,应当按照农村村民申请建房用地的规定办理。
2、农村村民一户可以拥有几处宅基地答: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国土资源部《关
f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第五项规定:“严格宅基地申请条件。坚决贯彻‘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区、市规定的标准。各地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统一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得批准宅基地。”
一处宅基地,是指村民一户所拥有的宅基地是一块整地,而不是分布于村集体土地不同地方的两处土地。如果分布于不同的两处土地,则成了两处地了,显然这是法律规定所不允许的。拥有一处宅基地的主体是指农村村民的“一户”。是否为一户,应根据户籍管理的户口本来判断,即如果在户口本上登记的是一家人,那么该户口本所登记的家庭就属于一户,该一户当然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了。当然,如果子女已长大成人并已成家,如在分户后不够居住则可以另行申请宅基地。
3、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应当遵循什么程序答:村民申请使用集体土地建住宅通常要依照下列程序办理申请用地手续:一、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先向所在地村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建房申请。二、村民大会或村民委员会对申请进行讨论,在表决通过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或者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三、政府办理批准手续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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