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为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发生,确保我矿从业人员健康和安全,促进我矿和谐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和目录》(卫法监发200263号)、《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煤炭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河南先锋煤业有限公司2018年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1、杜绝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2、年新增职业病例为零。3、职业危害告知率达到100。4、作业场所警示标识设置完好率达到100以上。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一般工种,职业卫生培训率达到100。6、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及新录用人员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100;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在岗人员职业健康检查率100。7、完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8、按期完成职业危害申报。
f9、按国家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和监测。
二、组织机构为了加强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检科,负责我矿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日常工作。主任:副主任:成员:三、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计划(一)设置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二)建立、健全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建立、健全完善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四)请资质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同时定期进行相关评价工作;(五)加强职业危害因素告知和警示工作;
f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单位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坚持执行职业危害合同告知,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种类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将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
3、对于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作业岗位、设备、设施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