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对有关责任人及乙方负责人进行处罚,一切后果由乙方责任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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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必须无条件遵守《天津市政府关于暂住人口管理的规定》和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所有规章制度,接受公安,消防及甲方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否则出现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10.乙方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所属人员的情况,严禁出现“三种人”在工地现场存在(三种人:被通缉的人:正在受有关部门审查的人;不知底细的人),负责教育本队成员遵纪守法,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每个人必须履行此协议的签字手续。如有违反,严加惩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11.不将非本工地人员带来工地住宿,不将自己的亲属或孩了带来工地居住或玩耍。外出办事要请假并服从检查,不做任何对安全起到破坏作用的事。
12.严禁出现不服从甲方正确管理或漫骂殴打管理人员的现象发生,如违反,除对责任人及乙方负责人处罚外,立即清除出场和交公安机关处理。
13.乙方负责人必须了解本队伍每个人员的正常生活起居及健康状况,严禁出现工人带“病”操作(包括工人的思想情况等)。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己负责。
14.从事饮食操作的人员必须有有效的健康证并经培训合格,如无合法手续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后果由乙方负责。
15.分包方必须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能够出具上级主管单位(法人单位)的委托书,并且只能承担与自己资质相符的工程。
违反以上人员管理规定时,除对责任人处罚外,对乙方负责人也要进行处罚,且一切后果和责任事故,由乙方第一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负责。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1.1.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天津市有关行业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政策、法规、规
程、标准和要求,并向乙方传达公司和项目部的有关规章制度及执行检查标准。检查乙方必须具有合法施工手续,所有资料齐全,必须是天津市有关行业认可的成建制队伍。
1.2.甲方对施工现场实施统一管理,对乙方行使施工管理职能,在施工现场的管理上,乙方必须对甲方负责,共同执行国家、天津市及合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章指挥。
1.5.所有安全教育,交底,必须执行双方签认手续,并监督检查乙方的实际执行情况。
1.6.对乙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违章或隐患及时通知并处罚,提出整改措施,甲方有权停止其作业或停工整顿。
1.7.要求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合理要求,督促乙方必须遵守岗位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保证机构,落实各区域的负责人并上报项目部备案,确定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