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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事故上报管理制度
为了能够及时掌握生产中心各生产部发生的安全生产、消防事故情况,并及时有
效地调查处理发生的安全事故,特制订本制度。二、范围:
本规定适应各分厂生产中心各生产部
三、程序:1、事故上报告方式:可用直接报告、书面、电话、等方式进行报告。2、事故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及事故类别等级、现场情况。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是否有人员伤亡情况和直接造成的经济损失初步估算;③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
⑤事故处理结果。四、事故等级认定:
1、一般事故:发生安全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1000元3000元(含)2、重大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3000元以上10000元(含)3、特大事故:发生事故造成损失及费用10000元以上五、处理权限
1、一般事故:由生产中心各生产部(工厂)处理
2、重大事故:由行安全法务外联部联合相关部室一起处理3、特大事故:由总裁室牵头委派相关部室处理六、事故上报流程:1、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最先发现事故者应立即报告当班领导,当班领导立即逐级上报
至上级管理部门,当日报备生产中心各生产部。事故调查处理完23日内将事故报告、事
故责任处理结果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提报总裁备案。2、发生重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15分钟内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
f外联部在10分钟内上报总裁室,并在36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备总裁室;一周内将事故责任处理方案及相关措施方案上报总裁室,总裁室核准后执行。
3、发生特大安全事故,事故单位在事故发生15分钟内上报安全法务外联部,安全法务外联部在10分钟内上报总裁室,并在48小时内将事故调查报告报备总裁室,总裁室组织进行事故责任处理。
4、凡故意隐瞒事故真相、虚报或拖延不报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对责任。5、根据事故调查中确认的事实经过进行事故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根据引起事故发生的原因划分责任。6、事故调查过程中所收集的资料由安全法务外联部管理,一般包括
①事故现场示意图或照片:②相关设备、工具、材料等技术资料;⑤人、物证资料;⑥与事故有关的其它资料。7、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法务外联部、各工厂安全负责人,本着“四不放过”原则做好对事故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员工认真吸取教训,同时积极采取措施,充分完善安全防范,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安全法务外联部201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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