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5、因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致使该劳动合同无效的;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7、在合同期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计划外生育的。(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八条第五、六项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内的;2、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甲方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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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乙方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甲方依被法宣告破产的;5、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甲方依本项第1条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但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甲方依照本项第4条、第5条规定终止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九)劳动合同期满,有第八条第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