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缴社保承诺书
甲方(被承诺人):
乙方(承诺人):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乙方是经朋友张会青介绍,让甲方帮助乙方代缴
北京市社会保险费),乙方对甲方做出如下承诺:
1、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网上缴纳社保申请,只作为向北京市社保
中心缴纳社会保险使用,不作为真实招聘乙方在甲方任职的依据。乙方不在甲方
任职,乙方给自己或甲方所造成的所有法律与经济责任与甲方无关,与乙方个人
有关,由乙方承担所有法律及经济责任。
2、甲方为乙方代缴的所有北京市社保费用(包括公司及个人部分)全部由
乙方承担,2015年每人每月北京市社保费用最低是人民币115230元(公司部分
人民币88979元,个人部分人民币26251元)。公司和个人部分都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一次性向甲方公司账户缴齐一年半的社保费用(共计人民币
2074140元)。以后提前半年再续交一年(根据新的北京市社保标准计算),即压
金半年。
4、如果乙方不能及时汇款,甲方在次月向北京市社保中心申请停止缴纳社
保。乙方在收到余款后及时转走社保手续。乙方缴纳的社保五险费用以北京市每
年规定为准。
5、乙方需以乙方个人名义向甲方汇款,甲方不收现金。甲方给乙方退余款
以银行转账方式。
6、缴纳社保费用及退余款,以社保中心社保缴费单据为准计算。
7、甲方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8、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及网上缴纳社保申请不作为实际甲乙双方的真实法
律劳动合同。应以本协议为准。
9、乙方承诺永远不以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及网上缴纳社保申请向国家的相
关机构举报、投诉、诉讼。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10、甲乙双方劳动合同及网上缴纳社保申请与本承诺书签订日期相同,并在
同日向甲方汇款。否则,甲方不代办。
11、乙方承诺同意由xx(身份证号)代办代签缴纳社保费用的相关手续。
以下无正文。
乙方(承诺人签字按手印):
日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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