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总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进行设计、设备材料供货、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证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证责任。质保期间内,如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应派人修理,否则,发包人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发包人在质保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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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总承包合同
十二、知识产权与信息保密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和提供的承包人文件及其他设计文件,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承包人所有,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或以其名义)不得在本合同工程以外,为其他目的使用、复制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和提供的承包人文件和其他设计文件,或将其传送给第三方。由发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和提供的发包人要求以及其他文件,其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应归发包人所有,承包人因合同的目的,可复制、使用和传送上述文件除合同需要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其传送给第三方。双方对在订立和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同意,不得对外泄露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目的。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十三、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预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在本合同的其他组成文件中,如其内容与本协议内容发生矛盾时,以本协议书内容为准。本合同专用条款与通用条款发生矛盾时,以专用条款为准。本合同双方发生争议,发包人与承包人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合同副本一式8份,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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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签字页:发包人:公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总承包合同
承包人:公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承包人:公司(公章)
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传真:邮编:开户银行:帐号:
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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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总承包合同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1条一般规定11定义与解释111通用条款,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由本文件第1条至第20条组成。112专用条款,指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实际,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113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