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养殖基地及屠宰深加工项目招商引资
意向书
招商引资方:××××人民政府项目投资方:××××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16日
f肉牛养殖基地及屠宰深加工项目招商引资意向书
招商引资方:××××人民政府(下称甲方)项目投资方:××××有限公司(下称乙方)经乙方对甲方的资源状态、环境条件、养殖业及畜产品加工基础的考察,通过综合论证、评估,确认肉牛养殖及屠宰深加工适合在兴宾区投资生产,拟在甲方所辖的良江镇投资建设肉牛养殖基地及在来宾市区进行屠宰深加工。甲方对乙方的项目经考查论证后,作为招商引资项目同意乙方在辖区内投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意向:一、项目性质:农业及农产品深加工项目。二、乙方在兴宾区良江镇独女村委广隆村蝙蝠岭租用林地250亩用作肉牛基地建设。三、乙方总投资额为柒仟万元人民币。第三年肉牛养殖规模达3000头,第三年起,年深加工肉牛3000头,第五年起,年深加工肉牛5000头。正常投产后,年产值达15亿元,利税500万元以上,辐射带动当地群众养殖肉牛100户以上。四、乙方吸收当地劳动力100人以上。
f五、甲方依据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文件精神给予优惠政策,提供项目建设必需的配套条件,全力帮助乙方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1、优惠出让30亩国有土地作为乙方屠宰深加工建设用地;2、对养殖基地、深加工厂按设计要求尽可能解决“三通一平”;3、协调、减免租用良江镇独女村委广隆村蝙蝠岭林地所产生的森林植被恢复补偿费;4、成立由发改、招商、环保、畜牧、国土、住建、林业、供电、水利、良江政府等部门组成项目建设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负责协调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三通一平”、迁坟、办证等事项。六、本意向书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人民政府
乙方:××××有限公司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1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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