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佩带安全帽,不穿拖鞋,特种作业人员还必须携带特种作业操作证,经甲方指定的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入甲方厂区,需要登记的,应履行甲方的登记手续。7)乙方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明显标志,具体施工作业中必须配备所需交通安全标志牌、安全围挡、指示牌和指示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并且必须符合扬州市有关道路施工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时间较长的集中性施工项目要做封闭处理,施工人员应在施工区域内活动,不得随意进入非施工区域,甲方人员有权随时检查。据以确保安全、文明施工,否则由此造成之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8)乙方如需夜间加班的,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除遵守扬州市的地方规定外,还应保证不对甲方以及周围的群众带来任何影响,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并进行整改。乙方夜间施工的,除按照白天施工的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外,施工人员还应穿着反光背心等具备夜间施工的工作装备。9)乙方施工过程中如需使用水、电、天然气等,必须填写申请单,经甲方书面同意后,由甲方专业人员指定接水、电、天然气地点,电器线路和管路连接规范,并由乙方安装合格计量仪表后方可使用。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严禁乙方施工人员乱搭乱拉电路管线、私自安装电源插座,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之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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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0)施工过程中如需动火作业,应根据动火级别由施工单位向甲方有关单位、部门提出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并确认达到动火条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动火作业过程中乙方安全人员必须在现场监护。如乙方私自动火作业,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11)乙方施工人员高空作业时,必须配备安全带,配备物品提升绳,禁止高空抛物。12)施工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必须装有防火帽,车速不大于5kmh,出入甲方工作场所必须服从甲方门岗值班人员的检查要求。13)施工过程中甲方实行公司、岗位员工二级监督检查制度。甲方有权随时进行检查,有权制止乙方违章作业,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或责令乙方施工队伍停工整顿。1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当天产生的垃圾尽量当日清理干净。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对施工现场彻底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清理出的垃圾不能随意堆放在甲方管理的场地内,否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罚款、扣除部分甚至全部风险抵押金。对外发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15)施工使用的设备如有漏油现象必须设油盘并及时维修,禁止油泄漏在地面。1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应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