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差收入有所不同。同业资产的利差收入属于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按照我国税收政策可以免征营业税,其税收成本明显低于存贷款利差收入。
(四)新资本监管约束是同业业务发展的外部压力
随着巴塞尔Ⅲ新资本协议在全球的逐步推广,对今后全球银行业的资本监管提出更严格甚至严厉的改革要求,对我国银行业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依靠传统的粗放式、外延型和高资本占用业务求得发展的经营理念和发展道路已经日益受限,急需调整策略。同业业务风险资产占用低,有利于节约资本。在资本的硬约束下,大力发展同业业务,将能有力缓解资本压力,推动我国商业银行经营战略和业务转型,走出一条低资本消耗、高经营效益的新路。
(五)“金融脱媒”助推同业业务快速膨胀
所谓的“金融脱媒”即是指社会融资结构在资产和负债两端发生深刻变化:对于银行而言,资产端依赖传统贷款融资比重在下降,负债端依赖传统存款作为资金来源的比重也在下降。而对于整个经济体,社会融资结构发生巨大变化,贷款在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下降,债券、票据、股票等在融资总量的比例上升。
三、商业银行同业业务潜在风险
(一)虚增规模风险
同业业务理论上具有无限派生功能,银行通过同业融资业务,能够实现规模上的不断增加。以两家银行同业拆借业务为例,假定甲银行向乙银行拆出资金100亿元,那么在资产负债表上,甲银行资产规模没变,只是资产方科目结构出现变化。但乙银行拆入100亿元资金后,其资产规模将上升100亿元。经过同业业务拆借后,两家银行的合计资产规模将比之前增加100亿元。可见,若同业业务规模增长缺少限制,同业业务与商业银行的存款业务一样具有派生作用。
(二)增加宏观金融不稳定性
商业银行同业业务发展,使得商业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合作将更为紧密,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关联度也大幅提高,比如某家商业银行发生的个别风险事件可能会通过同业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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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链条扩展到整个金融市场、整个金融体系且传导速度更快、更隐蔽,一定程度增加了宏观金融的不稳定性。
(三)增加金融体系流动性风险敞口
此次“钱慌”的一个关键教训是,一家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实质性损失,可以对其他金融机构的偿付能力造成影响。因此,巴塞尔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对金融同业的大额风险敞口进行监测,防止金融风险在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之间进行传染。商业银行同业业务不仅派生了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而且也增大了金融体系整体流动性风险缺口。四、商业银行同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