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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CAOYIN;CAOYIN”。(二)以隶书、草书、篆书或繁体汉字为商标的,应按照对应的简体汉字立分卡,进行检索。商标文字艺术化或图形化,但能明显识别为汉字的,立汉字及拼音分卡,进行检索。(三)对商标中含有不符合《国家语言文字法》规定的错别字或自造字的,依据《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8)项驳回(见《商标审查业务会议纪要》2002年第18期)。八、文字商标注册成功的重要因素文字商标的显著性判断文字商标是否具有区别于他商标的区别力,主要比较两商标的发音、含义、字形和整体外观。如果在先注册的商标属于弱商标,则他人通过添加其他构成要素组成新商标,并使其在发音、含义和外观上明显区别于在先注册的商标。文字商标注册案例:“草原之花”商标异议案详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2003)商标异字第00112号《“草原之花”商标异议裁定书》,异议人以被异议商标“草原之花”与其在先注册的“草原”商标近似为由提出异议,被异议人辩称被异议商标突出的是草原上的“花”,没有草原的含义,与异议人商标“草原”有明显区别。商标局认为“被异议商标确有‘草原上生长的花’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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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异议人商标含义不同,而且双方商标文字构成、呼叫和外观明显不同,并未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如果在先注册的商标属于强商标,则他人即使添加其他要素,也难以在含义上形成明显区别。文字商标注册案例:中山市黄圃镇富贵燃具五金厂在第11类“炉子、煤气灶”等商品上申请注册“海尔公主HAIERGONGZHU”商标,商标局以该商标与海尔集团在同类商品上在先注册的第85625号“海尔Haier”商标近似为由予以驳回。九、文字商标注册文字商标设计原则(一)文字商标注册设计原则:文字的可读性文字的主要功能是在视觉传达中向大众传达作者的意图和各种信息,要达到这一目的必须考虑文字的整体诉求效果,给人以清晰的视觉印象。因此,文字商标设计中的文字应避免繁杂零乱,使人易认,易懂,切忌为了设计而设计,忘记了文字设计的根本目的是为了更好,更有效的传达作者的意图,表达设计的主题和构想意念。(二)文字商标注册设计原则:文字的个性文字的设计要服从于文字商标风格特征。文字的设计不能和整个作品的风格特征相脱离,更不能相冲突,否则,就会破坏文字的诉求效果。一般说来,文字商标文字的个性大约可以分为以下几种:(1)端庄秀丽。这一类字体优美清新,格调高雅,华丽高贵。(2)坚固挺拔。字体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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