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加分,后三的部门减分。(四)部门人员按时值班,每部门缺勤一次扣1分。(五)按时参加各项会议,遵守会议纪律的加2分;凡无故缺席者一次按自动退会处理;有请假或迟到的每次扣1分,本项最高扣4分。(六)各部成员(含部长)若违反学生会相关规章制度每人扣1分;成员每辞职一名扣2分;成员辞职达12的部门不予评选。(七)对老师或主席团、秘书处提出的针对该部门的任务,按时并认真完成的加3分,任务未按照规定完成者扣1分。依据规定时间,延迟完成的扣3分;因个人原因无视任务,没有完成的,扣5分。第三条组织活动方面(一)部门举办的各类活动,根据活动策划,活动落实、活动后反映以及活动总结等情况最高加4分。(由主席团评价、奖励)(二)部门举办的活动有创意,有特色(在主席部长例会上公开评选,五位主席半数通过的活动),主办部门每次加2分;协办单位每次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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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不拖欠应提交秘书处、组织部登记存档的资料(秘书处根据其工作职能及工作效果,酌情评分)。本项最高加分为4分。(四)积极参与校学生会其他部门组织的各项工作及活动,根据活动具体要求参与一次加2分;上级安排应参与者没参与或不听指挥者,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其他部门组织的活动,每次扣2分。(五)对各部门学期开始时所拟定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完成一部分加3分;全部完成加5分。附:非活动部门不参与此项评比。第四条部门综合评优组织部协助主席团根据各部门日常表现及活动情况采取评分制,每月给各部门打分。满分为10分其中正主席占4分,其余副主席占6分,分数采用均分制。(一)对各部门值班、例会、活动等综合情况加以评定。(二)对能否积极服从上级领导下达的命令而完成每一项工作加以评定。(三)对各部门成员工作积极性加以评定。(四)对各部门成员获得奖项等情况加以评定。(五)各部门年终结束时,本部在职会员人数与本部纳新时总会员比率乘以10后的成绩,加入到总成绩。比率超过50的加相应分数,低于50的减相应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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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组织部根据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对各部进行评分,此基础分为0分;该成绩加上第四条中的综合成绩为总成绩。主席团、组织部、秘书处在执行过程中,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2在执行过程中,学生会每位成员都有权进行监督,对评分有异议者,可向主席团提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