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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制度第一条校学生会凡需举办活动的部门必须提前一个月向秘书处、组织部提交活动申请及策划书,并上交主席团由主席团讨论通过,团委老师审核批准后方可举办。第二条凡由于特殊原因活动停止举办或者延迟举办需提前向秘书处提交申请并通知团委老师、主席团及各部长。第三条每个部门每学年需举办或者协办大型活动一次。第四条活动申报提前预算所需费用以及设备物品,以书面形式提交于外联部、生活部。第五条活动申请中需注明主办、协办部门及所需其他部门人员安排。第六条所有的活动,前期宣传主动向青年通讯设提供资料进行微信平台宣传;活动期间,进行摄影拍照,各部长留案存底;活动结束后,书信新闻稿,在“团委网站学生组织学生会频道学生精品栏目”里以及微信平台上发表(均向青年通讯社提供资料,督促监督完成);结束后,把所有的活动资料(包括:策划书、视频照片资料、活活总结、新闻稿等)交于秘书处存档。
学生会大型活动组委会制度为使学生会大型活动的组织筹备制度化、规范化,明确在学生会举办大型活动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共同工作的协调性,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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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第一条组委会是学生会组织大型活动必要时组建的临时机构,负责大型活动的组织和筹备。第二条组委会对学生会负责,受秘书处、组织部监督。组委会的建立及人员组成由主席团提议,并须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第三条组委会在大型活动开始前,应当向秘书处、组织部和主席团会议提交工作计划和活动方案。第四条组委会运作期间,对活动相关的人员、资金的调度和使用权负责。第五条与活动相关的财务收支由组委会统一处理,做到专款专用。大型活动期间,与活动相关的各种问题均可以向组委会提出,组委会必须在活动的相应阶段结束前作出答复。第六条在活动结束后,组委会统一完成工作总结,上报秘书处、组织部和主席团。工作总结会议后组委会自行解散。
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为规范学生会财务活动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学生会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学生会实行审批权集中的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学生会主席团指派一名副主席分管财务工作分管财务的副主席对主席团直接负责。第三条生活部协助副主席管理学生会经费外联部协同副主席负责单据审核收支记录和帐表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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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唐山师范学院学生会管理章程制度
第四条学生会所有经费支付程序如下(一)活动的经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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