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法律是合意的表现,所以立法权整体上不可能由代表独自行使。所以,代表们集体行为的结果才是代议,代表无个人权力行为。(3)人民代表享有一般代理权或代表权,而不是特别代理。二者是以议员在议会投票表决时是否需要选民事先授权而区分的,不需要授权的为前者,反之为后者。目前世界多数国家的议会议员与选民的关系都是一般代理的关系,也就是说,一定的选民选出代表后,代表在进行工作时就依据他个人的信念来作出投票与否的决定,而不用事事征求本选区选民的意见,也不为他们的指示或命令左右;代表应从全国或全民的利益出发来考虑他的态度取向,不应局限于部分选民的私利。(4)从代表的责任来看,由地域选民产生的代表要反映本选
f区或者本地域群众的意志和利益,按职业或按阶层选举产生的代表应反映本行业或本阶层群众的意志和利益。迄今为止,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除军队选举的代表以外,基本上采用地域选举制,由此产生的代表分别代表着本区域的群众讨论和决定全国性大事。
3.其他国家机关从属于人大
这里的“从属”是指其他国家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受它监督,向它负责,而不是指其他国家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工作部门。卢梭认为,国家权力本质上是统一不可分的,他所说的国家权力主要是指立法权(最典型的主权权利),权力的统一性主要是指主权者意
志即法律意志的不可分割。但作为法律主权的国家权力或人民通过立法授予国家机关
的权力而言,是可以而且应当分开的。人民通过宪法将国家权力分解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军事权等,分别授予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而将组织国家机关的权力只授予了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赋予人大直接行使的职权乃是在画家政治生活中具有决定性意义的、足以表现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个最根本实质的那些权力。以全国人大为例,它行使国家立法权、对重大国家事务的决定权,以及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其中国家立法权和最高决定权是人民意志的统一的和直接的表现。
全国人大将人民的意志集中、升华为法律和决议之后,还需要且按宪法的要求必须组织行政机关去执行,组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去适用法律。宪法按国家职能把国家权力分派给了各个相应的机关,所以人大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不仅仅是人大的权力,而且构成了人大的宪法责任。具体说,全国人大的任免权就是组织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之权;监督权就是保证法律的贯彻、使其他国家机关遵照法律办事之权。由此可见,人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