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托幼机构、学校等集体单位应加强每日晨午检和健康观察,如发现发热或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疱疹患儿,应立即通知家长带患儿到医院诊治。(三)加强消毒隔离措施。医疗机构应加强预检分诊,开设发热疱疹门诊接诊发热、出疹病例,增加候诊及就诊等区域清洁消毒频次,室内清扫时应采用湿式清洁方式。医务人员应加强洗手和双手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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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毒,在诊疗中使用的非一次性仪器、体温计及其他物品等要擦拭消毒。医疗机构对住院患儿使用过的病床及桌椅等设施和物品必须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医疗机构的消毒由专人进行。督导学校、托幼机构每天进行全面消毒。
(四)关班、关园措施。出现重症或死亡病例,或1周内同一班级出现2例及以上
病例,建议病例所在班级停课10天;1周内累计出现10例及以上或3个班级分别出现2例及以上病例时,可建议托幼机构等集体单位停课关园(校)10天,并出具书面预防控制指导意见书。
七、加强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在发生聚集性疫情,暴发或者流行时,在疫情发生地和
高发区重点加强健康教育,印发手足口病防治宣传单,由专人发放至儿童家庭中,宣传手足口病防治知识和重症早期识别指针,培养正确的洗手方法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一)散居儿童的预防措施。预防手足口病要广泛宣传十五字方针:“常洗手、喝开
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1、饭前便后、外出回家后要用肥皂或洗手液等给儿童
洗手;看护人接触儿童前、替幼童更换尿布、处理粪便后均要洗手;
2、婴幼儿使用的奶瓶、奶嘴及儿童使用的餐具使用前后应充分清洗、消毒;不要让儿童喝生水、吃生冷食物;
3、婴幼儿的尿布要及时清洗、暴晒或消毒;注意保持家庭环境卫生,居室要经常通风,勤晒衣被;
(二)医疗机构的预防措施。做好医院内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工作,防止院内交叉感染和污染。医院门诊和病房要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消毒制度,重点加强儿科和感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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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等科室门诊、病房和医院产房的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粪便排泄物及其污物等及时进行消毒处理。
八、培训组织对全院医师和乡村医生开展手足口病防控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效果考核,提高专业人员早期识别能力和早期急救能力。九、督导检查组织对全区学校、托幼机构进行手足口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与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措施逐一落实到位。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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