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
环科院学生会是在学校党团组织领导下,在学生处指导下,健康向上的优秀学生群众组织,它代表并服务于全校同学,是全校同学开展群众性德、智、体、美、艺等各项活动的直接组织者和实施者,是学校联系全校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校贯彻“三个育人”方针的学生骨干队伍。环科院学生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行动指南,拥护学校党委、团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完成学校党委、团委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各项活动,为实现环科院的持续发展而奋斗。学生会要充分发挥学校联系广大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学校全局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青年学生的利益,围绕学校的中心任务,开展适合青年学生特点的文化、科技、体育类活动,拓展学生的素质,提高职业技能,关心青年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切实为青年学生服务,向学校反映青年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同各种违纪现象作斗争,保护和促进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第一节主席团1、学生会主席团及其下属各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实行主席团负责制,经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主席团,向学生委员会负责。2、学生会主席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职能部门的工作,掌握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搞好学生会工作的交流。3、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主席不在职期间,由主席指定一名副主席代行主席职权。4、主席团在任期内实行年述职制度。经委员会全体会议认可,可连任,如有缺额,则在学生委员会内进行增选或改选。
第二节职能部门1、各职能部门为学生会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各部由部长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2、各职能部门设部长一名,副部长2名,成员若干名,学生会所属的各职能部门和学生团体以及其它组织可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其组织形式。
f3、学生会内部机构由主席团、秘书处、学习部、生活部、体育部文艺部、宣传部、外联部组成。主席职责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定期召开主席团会议(两周一次);2、统一协调各部工作,统筹规划学生会各部活动,负责学生会有关文件的修订工作;3、加强学生会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自身素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4、围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题开展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5、及时传达上级组织的决议和指示,并督促抓好落实。副主席职责1、协助主席完成学生会事务性工作;2、负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