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721103205来源:互联网浏览次数:44文字大小:【大】【中】【小】一、化妆品的广义与狭义广义的化妆品是指各种化妆的物品。化妆(Cosmetic)一词,最早来源于古希腊,含义是“化妆师的技巧”或“装饰的技巧”。狭义的化妆品因各国的习惯与定义方法不同而略有差别。但从使用目的看,均为保护皮肤、毛发,维持仪容整洁,遮盖某些缺陷,美化面容,促进身心愉快的日用品。二、化妆品的定义在我国,按照国函(89)62号“关于化妆品卫生监督条理”第二条对化妆品作了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品。根据我国轻工业现行管理归口,香皂、牙膏、爽口水等产品,不属于化妆品产品范围之列此外,散芳香的物品,凡不用于人体的也不属于化妆品。如用于杀灭蚊、蝇等害虫的卫生用品等。我国化妆品的定义,以三个层次表达了它的以下五个主要作用:1、清洁作用;2、护肤作用;3、营养作用;4、美容作用,美化人的面部、皮肤及毛发或散发香气;5、特殊作用,介于药品和化妆品之间的产品,具特殊功能,在中国称其为特殊用途化妆品。在一些发达国家对化妆品的定义中,还增加了:“该产品可以对使用部位产生缓和作用”的语句来进一步定义“特殊作用”。三、化妆品由来伴随着人类本能的爱美渴求,化妆品的产生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可谓资深历久。4000多年前的女性就已将橄榄油用作美容化妆,古埃及人也颇具创造力,用孔雀石碾成粉末来做眼影,并很巧妙地使用腮红。在我国,相传商纣时妇女就已经学会了使用燕支(胭脂);秦汉时,很多人红粉敷面,并开始画眉。唐朝时,生活化妆和各种化妆品的使用有了长足的发展,产生了白妆、红妆、黄妆、啼妆等几种化妆品用品及其化妆方式。而欧洲人则是从18世纪才开始使用化妆品的。四、化妆品的分类
f世界各国的分类方法不同,各种条件和需求不同,也有不同的分类方法。综合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1、按使用目的分类①、清洁类化妆品,用于洗净皮肤、毛发的产品;②、基础化妆品,指化妆前,用于对面部头发的基础处理的产品;③、美容化妆品,用于美化面部和头发的产品;④、疗效化妆品,即特殊用途化妆品。3、按剂型分类
①、液体化妆品;②、乳液;③、膏霜类;
④、粉类;⑤、块状;⑥、棒状。
4、按年龄分类
①、婴儿用化妆品;②、少年用化妆品;③、成人用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