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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外饰件颜色及外观评价
f前言
f车辆外饰件颜色及外观评价
1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身及车辆外部装饰件颜色及外观的评价方法、测量条件及颜色偏差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对车身及车辆外部装饰件(如:前、后保险杠、雾灯外框、牵引钩盖、前牌照板、油箱加注口门、左、右后视镜等。)的颜色及外观评价。如果对上述总成在颜色及外观上有特殊要求,相关检测标准则依据技术部门制定的相应的技术规。
2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IN50337颜色测量:物体颜色的测量条件DIN6172人造光源
3定义
31颜色系统本标准采用的系统是CIE(国际照明委员会)推荐,现已广泛采用的CIELab系统。
32标准样板标准样板是设计认可的关于颜色、光泽、触觉的复制品,应根据不同的要求由主管颜色的设计部门
确定。33
原色调原色调是标准样板颜色坐标绝对值的平均值。34原标准样板标准样板中与原色调最接近的那一块样板就是标准样板,应保留在实验室中。实验室中的这块原标准样板原则上是进行颜色评估的基准。35标准样板标记所有标准样板都应有标准样板代号、色号、颜色标记、发行日期、确认人签名。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本标准所列举的测量极限值是在设计开发阶段规定的在视觉上能够接受的误差极限值。考虑到各外
饰零件在安装位置、生产工艺等方面的影响因素,该极限值可以根据实际生产情况进行修改,更改后的标准必须由主管部门批准。
进行测量的前提是在视觉上与标准样板比较可接受的的情况下进行评价,若视觉上明显可见颜色的差异,则可以直接判定不合格。
所有供应商应进行测量,并将测量记录提供给相应检验部门。
f测量完毕后,要进行目测判断测量值的可靠性,(即使仪器测量结果合格,也要进行)。
42分类说明由于金杯中华汽车车身及车辆外部装饰件同时采用了单色漆及金属漆,因此涂装工艺共包括两部
分:一是单色漆加罩光清漆,二是金属漆加罩光清漆。在对相关外饰部件进行颜色及外观的评价时,应
参考相应的检查标准。43整车区域划分:
考虑到车身各部位及各相关外饰件的形状及其所在位置对整车外饰效果的影响程度,将整车划分为
一区域、二区域、三区域、四区域4个不同的检测区域。(区域划分参见附录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