聋校教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根据《山东省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参照安全教育大纲,结合我校各类专业学生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无万一。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校各学院党政一把手是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责任人。班主任是教学班日常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严格饮食卫生管理。一是食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持证上岗二是严把进货渠道关,严禁过期食品、“三无”食品进校门三是严格执行操作规定,执行留样制度四是加强饮用水管理,饮水机专人管理,定期消毒。
第三条各级领导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出发,从思想上重视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列入各自的工作日程,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教育及管理的方针和政策,按照依法治校和依德治校的要求,精心组织,全面认真抓紧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各项工作。
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学校网及本地局域网服务器、工作站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工作站。
第四条我校规定每月第一周第一天为全校安全教育日。各学院要立足本部门、本专业,开展针对性强、实用性大、效果明显的系列性安全教育工作。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要制度化、经常化,从新生入学到毕业离校,必须贯穿全过程,始终坚持常抓不懈,切实做好工作。
第五条在教育的基础上严格管理,在管理中进行现场教育,在教育和管理中加强日常养成。要把安全、校规校纪、法律、文明与社会公德、自防互救、应变、逃生等教育与日常管理和养成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教育、管理、养成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按章办事、严律已宽待人的自觉性,养成安全第一,时时守纪律,事事讲安全的良好风尚,在各校区内形成安全第一氛围。
第二章安全规定
管理类包括总经理、经理助理、人力资源管理、生产经理、工程经理、营销及市场建立推广经理、供应及销售经理、系统经理等各行业的管理人员。一般入职起薪点为3万元,最高可达到8万元,而其他同时具有专业技术资历的行业经理以此为基础薪金会高得多。
第六条学生因事离校外出,必须逐级请假,请假要有请假条。严格执行学院值班领导准假制度和学生归校及时销假制度。女学生不准单独外出,学生上街办事必须两人以上。
f第七条禁止学生参与下列活动或有下列行为:1、赌博、封建迷信、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