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
甲方云南保山鹏程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隆阳区项目总承包杨柳乡项目(一标段)
乙方为切实落实双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施工人
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施工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遵循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达成如下协议书
1工程名称:保山浦发滇西边境片区扶贫投资发展基金隆阳区项目总承包杨柳乡项目(一标段)
2工程地点:水厂供水管线线路、二次搬运21责任范围:乙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作业工种)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设施及环境的安全。22责任期限:自乙方人员及器具进入施工现场之日起至乙方所承担的工程(作业)项目全部完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人员撤离现场时止。3双方共同的义务3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和当地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行业、企业安全技术标准、规程。3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落实施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按规定配备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3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3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事故发生,不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在组织施工时必须先落实安全防护措施。35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36抓好安全教育,严肃安全纪律,规范安全行为,净化作业环境,禁止野蛮施工,防止施工扰民。37不得擅自拆除、更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和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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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及警告牌等。确需拆除、更动时,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双方指定的安全生产联系人同意,并采取必要的可靠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否则一切责任均由拆除、更动方承担。
38发生事故时,应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者,防止事故扩大,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甲方权利和义务41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或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并对其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有权终止合同,并将违规单位及人员清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