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商处跟催,以确保物品(物资)能适时供应。(2)若采购物品(物资)无法在预定时间内交货的,采购人员须提前通知需求部门,寻求解决办法,并须重新和供应商确定新的交货期,并知会需求部门。7、验收入库:采购物品(物资)到公司后,属经营性固定资产、材料、配件等物品(物资)、非经营性固定资产、大宗劳保用品等经需求部门验收,办公用品等常用品经库管验收合格后,库管开具《入库单》,按流程办理入库手续。如验收不合格的,由验收部门通知采购部门,2日内办理换(退)货手续。8、对帐付款:采购付款实行审批制度,具体程序如下:(1)采购人员凭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到财务处办理申请付款手续;(2)付款方式:A、金额在200元以下,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现金支付。B、金额在200元1000元,经产品销售中心和副总经理(总经理)签字后,公司财务审核后转账支付。C、金额在1000元以上,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转账支付。(3)需要预付款的部门,直接填制转账汇款申请单,经产品销售中心、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财务审核、董事长签字后可先办理汇款手续,财务部据此挂账,待发票来到后再由经办部门办理发票入账手续冲账。七、本制度解释权归财务部,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八、本制度附件:1、《请购单》2、《采购询价记录表》申购单《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出自:百味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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