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纸质量、数据处理结果、理论或实验分析结论。(4)指导学生正确撰写论文或设计说明书,批改每份论文(设计)的全部资料,并写出评语。(5)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和成绩评定。(6)参与整个论文(设计)过程的学生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第四条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的要求:1.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取得规定的学分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根据《四川大学本科生预警制及实施办法》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规定总学分75以上,或在完成教学计划必修课规定总学分90以上后,方可参加毕业论文(设计)。)2.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缺席,缺席时间达三分之一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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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根据任务书要求,拟定论文(设计)总体方案和进度计划。4.独立进行论文(设计)研究的全过程,勤于实践,敢于创新,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和抄袭他人的成果,5.勤俭节约,爱护仪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因不听从指导,不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所造成的自身伤害,应由学生本人负责,造成国家或他人财产损失,或伤害他人者,应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承担经济或法律责任。6.毕业论文(设计)的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论文(设计)所涉及的技术内容向外扩散,也不得将论文(设计)寄出发表。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所有的论文(设计)资料,应交回学院(系)作为教学资料保存,学生不得自行带走。第五条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工作: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在主管教学的校长的领导下,由教务处负责全面的组织和管理。各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任组长,对本院(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全面负责。校、院(系)的工作职责分别是:校教务处工作职责:(1)研究制定有关管理文件。(2)落实学校毕业论文(设计)经费预算。(3)汇总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和指导教师安排,协调有关问题。(4)发放毕业论文(设计)套表,按毕业论文工作程序检查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的工作执行情况。(5)组织评审和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创新奖”,评选“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先进院(系)”,并进行表彰。学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布置毕业论文(设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