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与职业病管理规定
一、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工伤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二、接受地方政府、上级管理机构和业主的监督、指导;三、项目部统一领导管辖范围内的工伤、职业病防治工作,研究部署各项工伤预防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四、进行现场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和评估,并采取相应防治措施;五、为员工配备满足职业健康的劳动防护用品,落实职业危害的场所的治理资金;六、组织职业健康培训,监督员工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有关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七、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根据事故抢救及应急处理工作的需要做好伤亡人员的安抚、善后处理和工伤程序认定履行等工作;八、建立工伤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努力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伤和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及相关权益。九、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证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十、所有员工(包括外雇劳务工)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每两年对接触尘、毒的员工进行一次职业病(包括尘肺、铅中毒、噪
f声及其他职业病)体检。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十一、项目部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止管理措施:1、2、3、4、配备兼职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定和操作规程。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十二、公司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为员工提供必须的、合格的、个人使用的劳动保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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